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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邮电垄断病”

1998-07-2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易运文 我有话说

编者按

7月18日,中国联通天津市话网与中国电信通信主网实现了互连互通前试运营,从而打破了我国市话电信业务一家垄断经营的历史,各大媒体热情报道。然而,这仅仅是个开端。深圳市政协论坛提出的整治“邮电垄断病”的问题,启发人们思考: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怎样才能促使行业垄断终结,从而迎来公平竞争的局面?

邮电部门未经用户同意每月收取2元的话机代维费合不合理?移动电话月租费100元该不该收?邮电行业搞垄断有哪些弊病?为什么中国打美国的电话费比美国打中国的电话费还要贵许多……诸如此类的问题,市场竞争意识比较强的深圳市民经常会提出。深圳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和二届四次会议,也经常收到反映此类问题的提案。

深圳的许多市民质疑:邮电是行业垄断中的最后一个堡垒,这个堡垒是否也可以碰一碰?

最近,深圳市政协就邮电收费问题举办了政协论坛,邀请部分政协委员、群众和市邮电局、物价局的干部,围绕邮电收费问题发表各种意见。

大家反映比较多的问题是: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手机入网费和电话初装费,本意是为了增加投入,改善邮电基础设施薄弱环节。但这部分费用的性质是不明确的,如属捐款,应以用户自愿为原则;如属投资,则投资者应有回报。而现在则是带有强制性的无偿收取,缺少法律依据。目前,手机的入网费和电话初装费虽逐步下降,但基本收费还太高(远远高于香港和西方国家)。这部分费用是否还要继续收取,值得研究。

还有些政协委员提出,每月收取用户100元月租费不合理。手机用户入网时需要交入网费,使用电话时要收取通话费,其中通话费已经含有邮电部门的利润,为什么还要收取100元的基本月租费?有些市民提出,邮电部门每月收取用户2元话机代维费,本来应经过用户同意,但现在邮电部门未经用户同意,每月就收2元话机代维费,这不合理。最近,深圳一个电话用户与邮电部门较起真来,将该不该每月收他2元话机代维费一事起诉到法院,最后邮电部门与该用户达成谅解,将收取该用户的几十元钱话机代维费返回了他,官司才算了结。这说明具有法律意识和市场意识的深圳市民对邮电部门由于垄断所产生的一些弊病,具有越来越强的抵制意识。一位曹小姐说,邮电部门未经她同意每月便收取了2元钱话机代维费,但家里电话坏了,照样要另付维修费。

有些政协委员还提出,手机用户往往都是通过银行存款来交费的,有时银行存款余额不够交付话费,手机用户并不知道,而电信部门往往不加提醒就停机(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BP机用户如存款余额不够,通讯公司往往会反复提醒)。用户申请重新开机时,既要交纳欠费及滞纳金,还要收取100元的重新开机费,这也不合理。

面对政协委员和市民的一系列疑问,来自邮电局和物价局的干部对此作了一些解释和说明。他们说,邮电收费标准大多数是由中央和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深圳无权自行改变和调整,市一级单位只能是照章执行。对市民提出的有些收费的合法依据,邮电部门的干部解释说有“红头文件”为据。但这种解释遭到了政协委员和市民更加强烈的质疑:“红头文件”是否等于“法”?“红头文件”是否就合理?不能修改?

没有竞争,就会形成垄断。没有竞争,就很难谈得上优质服务,价格合理。深圳的BP机市场竞争激烈,而最终的受益者是广大用户。而那些真正服务好、质量高,有一定规模的通讯公司,也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参加政协论坛的不少人士提出,邮电行业也应当引进竞争机制,转变职能,进一步规范收费,最终使邮电收费走上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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